RoHS指令的官方名称为《2011/65/EU号关于限制电气及电子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(修订)》,它于2011年7月1日发布在欧盟官方公报上,并将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。 RoHS指令限制铅(Pb)、汞(Hg)、镉(Cd)、六价铬(Cr6+)、(PBB)和(PBDE)在某些欧盟内销售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生产过程中的使用。 新RoHS指令又称为RoHS2.0,它提出了新的CE标志和符合性声明要求。将一种电气和电子设备投放到市场之前,生产生/进口商/经销商必须确保产品已经进行了与768/2008/EC号据**的附录II*A部分一致的相应合格评定程序并在成品上贴上CE标志。2013年1月后,印有CE标志的电子产品必须符合这一新指令的要求。 RoHS 2.0 重要变化 1.纳入CE标志要求,成为欧盟CE标志指令之一 除上述电子电气产品必须符合(LVD)、电磁兼容(EMC)、能源相关产品(ErP)和RoHS 2.0的指令要求,才能粘贴CE标志,出具符合性声明外,RoHS 2.0同时还要求制造商出具支撑性技术文档,并保留十年。 2.管控产品范围扩大 新增* 8 类医疗设备和* 9 类监控设备,增加* 11 类其他电子电气设备。 地址(Add):中国·江苏·苏州高新区创业街60号 业务电话(Tel): +86 512 8896 1119 / +86 181 2009 1119 客服电话(Tel): +86 512 8896 1118 / +86 189 1261 9765 技术电话(Tel): +86 512 8896 1117 / +86 189 1262 0722 投诉电话(Tel): +86 512 8896 1116 24小时服务(MOb):+89 189 6366 6133 邮箱(Email):tbk@